中国证监会关于武汉三镇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8]31号 1998年3月26日)
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你办报送的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武政[1997]75号)、武汉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新股发行额度的通知》(武证办[1997]92号)、《关于同意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股票发行申报材料上报复核的函》(武证办函[1997]12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武汉三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779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完成设立登记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