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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领导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卫生部、
公安部领导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讲话的通知
(1998年5月15日 教基厅[1998]7号)


  今年4月28日,我部与卫生部、公安部在京联合召开了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为使各地更好地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经商卫生部、公安部同意,现将我部吕福源副部长及卫生部彭玉副部长、公安部牟新生副部长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讲话精神。现就落实会议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迅速贯彻这次电话会议精神,要逐级向干部和教师传达,并组织干部和教师学习江泽民总书记、李岚清副总理有关中小学安全工作的指示及国家和地方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和行政规章,进一步提高工作责任感和安全防范意识。
  二、各地要在近期内,组织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工作大检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同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配合当地公安、综合治理等部门,搞好学校、幼儿园治安工作,打击各类扰乱学校秩序的犯罪活动,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认识到学校安全工作应首先是政府行为,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汇报这次会议精神。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积极主动与卫生、公安等政府职能部门及各级团组织、妇联和社会各界广为联系,取得他们的大力支持和配合,齐心协力,搞好下一阶段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
  四、各地要严肃认真地执行重大伤亡事故的请示报告制度。今后,凡出现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延误报告的,在查明责任后,要严肃处理。此外,要认真做好每学年的伤亡事故统计工作,每学年初将上一学年统计情况报我部。
  五、各地要将贯彻落实这次会议情况和安全大检查情况及下一步加强和改进安全工作的措施和办法,写成书面材料于6月底前报我部基础教育司。
  附件:
  一、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吕福源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二、卫生部副部长彭玉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三、公安部副部长牟新生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附件一:

教育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吕福源在全国中小学安全工作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教育部、卫生部、公安部在这里联合召开电话会议,专门研究部署中小学的安全工作。党中央、国务院对中小学安全工作十分重视,前不久,江泽民总书记、李岚清副总理都做了重要批示,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和教育战线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学校的安全工作。
  中小学安全工作是全社会安全工作的一个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小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中小学安全工作是否真正得到落实,直接关系到广大儿童、少年能否安全、健康地成长,关系到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社会的稳定,民族的兴旺。因此,每一位领导同志和教育工作者,必须以对国家和民族高度负责的态度,重视和抓好这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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