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提前兑付原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特种金融债券的公告
鉴于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已于1998年6月22日被关闭,对原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予以提前兑付,现将兑付办法公告如下:
一、兑付范围。凡自然人购买的原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发行的特种金融债券实物券均可申请兑付。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购买的特种金融债券只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二、兑付时间。1998年8月20日至1998年10月20日。
三、兑付地点。持券人原购买本债券时的地点。
四、兑付金额。本金全额兑付,利息按购买时同期同档次银行存款利率计付。
第一期特种金融债券起息日为1996年12月26日,计息截止日为1998年6月22日。第二期特种金融债券起息日为1997年6月20日,计息截止日为1998年6月22日。
五、兑付要求。自然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及特种金融债券实物券申请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