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西林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发字[1998]42号 1998年4月7日)
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申请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深府函[1997]54号)、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关于以募集方式组建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兵总体[1997]250号)和《关于报送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材料的函》(兵总体函[1997]70号)等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西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筹)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50万股(含公司职工股125万股),每股面值一元。股票发行结束后,该公司可向已选定的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上市申请。
二、请督促该公司在收到本批复后30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招股说明书概要及发行公告。
三、请督促该公司在完成设立登记后25个工作日内,在我会指定的至少一种全国性报刊上刊登上市公告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