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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伊拉克第纳尔对美元折算率的通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伊拉克第纳尔对美元折算率的通知
(汇函[1998]第39号 1998年9月7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深圳分局:
现根据伊拉克国内公布的伊拉克第纳尔对美元的官方牌价,对我局制订的《各种货币对美元内部统一折算率表》(从1998年第1期到1998年第9期)中的伊拉克第纳尔对美元的折算率调整为:3.2169,即1第纳尔折合3.2169美元。我局原制订的1998年第1期到1998年第9期折算率表中的伊拉克第纳尔对美元的折算率全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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