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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关于切实加强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二、认真做好乡镇企业定期统计报表工作
  乡镇企业定期报表主要是指《乡镇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月报》和《乡镇集体工业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月报》。为了提高乡镇企业定期报表数据质量,必须坚持三项原则和三项制度。三项原则是:
  (1)及时性原则。严格按规定时间上报各类定期报表,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上报的要事先说明原因;
  (2)准确性原则。定期报表中的各项生产指标必须从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取得,财务指标从企业会计报表取得。如按规定时间上报确有困难的,可依据上期报表科学测算,逐月核实;
  (3)完整性原则。定期报表内容必须齐全完整,不能漏项或缺报,相关指标数据要符合企业生产经营内在的逻辑关系。
  三项制度是:
  (1)及时反馈制度。各级报表汇总单位应及时将汇总情况及经济运行分析材料向上报单位反馈;
  (2)报表考核制度。汇总单位应将定期报表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年度报表评比考核范围,作为评选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必要条件。
  (3)定期通报制度。汇总单位应定期通报报表上报单位执行定期报表制度情况,包括报表质量、上报时间、上报方式、运行分析材料质量等。乡镇企业的财务人员和统计人员要互相支持,通力合作,排除干扰,确保乡镇企业定期报表高质量完成。
  三、重视搞好乡镇企业的统计分析
  统计分析是统计工作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统计工作的重要成果,是正确判断经济形势,及时反映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决策的基础性资料。从事乡镇企业统计工作的同志要善于发现、分析、总结规律性、趋势性和方向性的问题,并结合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加强调查研究,掌握新鲜材料,做好统计分析,向党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提供有份量的咨询意见。统计分析应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避免数字文字化、内容简单化、分析表面化现象。
  四、努力提高乡镇企业统计数据的质量
  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生命,各级乡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和统计人员,必须高度重视统计数据质量。一是必须实事求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反对和制止在统计上弄虚作假的通知》精神,扎实工作,如实统计、整理、上报统计资料;遵守职业道德,绝不编造虚假数据;坚持原则,敢于抵制和大胆揭发在统计上弄虚作假行为。二是必须依法办统计、依法治统计、依法兴统计。绝不允许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在统计上弄虚作假,否则要坚决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必须加强统计基础工作。要督促、帮助乡镇企业加强统计基础工作,建立健全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及各项统计管理制度,促进统计工作规范化,确保原始数据的准确可靠。要把统计工作与企业登记备案、产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结合起来。四是必须建立统计数据领导负责制。对于乡镇企业宏观经济数据,特别是对构成社会热点的重要数据主要领导要亲自把关,实行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五是必须加强统计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统计制度,改变单一的统计调查模式,推行抽样调查、重点调查等统计调查方法。对乡镇企业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应适时根据各级政府和领导的需要,实施重点调查或典型调查。六是必须建立健全数据质量控制和评估体系。统计人员要真正负起责任,加强表与表之间审核、重要数据的逻辑区间审核、动态对比审核以及表内相关指标的逻辑审核,从技术上把住数据质量关,最大限度地减少统计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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