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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
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8]121号 1998年9月21日)


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福建省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度配股的初审报告》(证委办[1997]81号)和《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36875400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8565000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18566400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974400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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