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定废止、宣布失效、修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发布日期:2011年6月30日,实施日期:2011年6月30日)废止国家计委关于人血丙种球蛋白等药品价格的批复
(计办价格[1998]853号 1998年11月7日)
四川、江苏、黑龙江、天津、山东省(市)物价局: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申请肌注人血丙种球蛋白等药品价格的报告》(川价字(1998)140号)、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特丽仙C等药品价格的函》(苏价工函(1998)121号)、黑龙江省物价局《关于阿司匹林缓释片厂销价格的请示》(黑价工字(1998)173号)、天津市物价局《关于申报阿斯匹林肠溶胶囊价格的请示》(津价工(1998)405号)、《关于申报布洛芬糖浆剂价格的请示》(津价工(1998)409号)和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宜利妙药品价格的请示》(鲁价工发(1998)264号)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提高血液制品安全性的通知》(卫药发(1997)第29号)的有关规定,四川省蜀阳制药厂在生产人血丙种球蛋白和组织胺丙种球蛋白的过程中增加了病毒灭活工艺,提高了产品的安全性。根据成本变化等情况,核定上述两种药品价格为:
(一)肌注人血丙种球蛋白,规格为每支150毫克×3毫升,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9.37元、12.58元和14.5元;规格为每支300毫克×3毫升,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7.44元、23.40元和26.9元。
(二)组织胺丙种球蛋白,规格为每支2毫升,含税出厂价格、含税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6.85元、9.19元和10.6元。
二、按照《
药品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根据企业生产成本和市场供求等情况,本着与同种类药品比质比价的原则,核定下列新剂型药品价格为:
(一)四川省欧生制药厂生产的四类新药硝苯地平固体分散片(商品名久保卡迪),规格为每盒5毫克×6粒×6板,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2元、14.28元和16.4元;规格为每瓶5毫克×60粒,含税出厂价格、批发价格和零售价格分别为13元、15.47元和17.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