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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
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上字[1998]151号 1998年12月14日)


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深证办字[1998]79号)和《深圳中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全体股东配售6400万股普通股。其中向国家股股东配售3360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144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600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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