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中健会计师事务所脱钩改制的批复
(国药管办[1999]10号)
中健会计师事务所:
你所“关于中健会计师事务所申请与挂靠单位脱钩的函”(国健会字[98]06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快会计量同事务所及审计事务所体制改革的通知”(财办字[1998]45号)精神,经研究,同意你所的申请,并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请你所以1998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本单位的资产状况进行全面清查,并将清查情况连同1998年度会计决算一并于1999年1月31日前报我局办公室。
二、根据
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改制中产权界定与资产处置问题的通知”(财管字[1998]127号)精神,我局将对你所上报的资产清查情况进行审查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