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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使用商品名的批复
(药管注[1999]6号)


辽宁省卫生厅:
  你厅“关于申请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增加商品名的请示”[辽卫函字(1998)450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省卫星生物制品研究所生产的注射用重组人干扰素α—2a使用迪恩安为其商品名。该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等事项均须符合相应的有关规定。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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