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做好院机关
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院机关各部门:
信访工作,是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的有力手段,是调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有效方法。为做好院机关的信访工作,现将《关于做好院机关信访工作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国科学院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于做好院机关信访工作的若干规定
信访工作,是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一条重要渠道,是克服官僚主义、纠正不正之风的有力手段,是调解社会矛盾,维护安定,团结政治局面的有效方法。根据国务院《
信访条例》,结合院机关信访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一、信访工作应录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二、信访工作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机关各级领导要把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认真研究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新情况、新问题;检查指导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院机关信访工作的在院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办公厅归口协调,监督检查;针对信访内容,按照职能分工,由机关各部门分别负责办理。各部门应明确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联络人员,并报办公厅备案。
四、院机关信访工作包括处理人民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等项内容。机关各部六均应建立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制度(包括来信、来访人姓名;单位;反映事项的主要内容;负责接待处理的部门(单位)及接待人姓名;处理意见及结果等),登记表应抄报办公厅,以便督办、检查。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
(一)群众来信的处理。寄给中国科学院或院领导的人民来信由办公厅处理;寄给院机关各部门的群众来信,由各部门处理。收到群众来信后,要认真研究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理并酌情予以答复。各部门对反映问题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能范围的事项,可转送办公厅,办公厅再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单位)处理或协调解决。重要群众来信及答复意见应报送主管院领导审批。机关各部门均应在网上设立信访信箱,处理信访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