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关于规范“百人计划”
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
院属各单位、院机关各部门:
现将《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 遵照执行。
附件:
一、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二、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管理合同书
三、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
四、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略)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一:
中国科学院关于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
(科发人教字[1999]0381号)
知识创新工程启动以来,我院对人才的需求,在数量上要进一步扩大,在素质上要进一步提高。为适应这一要求,院决定今后要充分利用“百人计划”在国内外的积极影响,多渠道招聘高素质人才。为此,就规范“百人计划”招聘及分类管理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意见:
一、引进国外杰出人才是今后院“百人计划”招聘的主要渠道。此类人员的招聘以知识创新工程的试点单位(基地)为主,按照《中国科学院关于引进国外杰出人才的管理办法》操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引进国外杰出人才”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财政部核准后,由财政部拨专款200万元/人予以支持,其中,基建经费27万元,科学事业费173万元。
二、从国内各有关单位(不包括院内单位)招聘优秀人才,是院“百人计划”招聘的另一主要渠道。根据知识创新工程的需要,各研究所可在新兴学科、交叉学科和重点发展领域等方面,从院外(国内)招聘急需的杰出人才,按“百人计划”的管理办法运作〔申报者需填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院审核批准后列入“百人计划”管理,由院专项拨款支持(院拨180万元,其中原则上不少于1/3的经费用于购置仪器设备,招聘单位匹配20万元)。此类人员的引进每年不超过15人。
三、对院内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科技专家,在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结束后,将国家基金委组织的终期考核评估意见报院,并按照“百人计划”的申报程序填报《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候选人推荐(自荐)表》,经院审核确认后,列入“百人计划”管理,经费以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数的1:1匹配,由院专项经费支持;凡从院外(国内)正常调入中国科学院工作并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的专家,也可采取上述方式由院拨经费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