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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正头孢克肟《进口药品注册证》包装规格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更正头孢克肟
《进口药品注册证》包装规格的通知
(药管注[1999]393号)


各口岸药品检验所:
  日本藤泽药品工业株式会社来函,申请更正头孢克肟《进口药品注册证》包装规格项。经核查原申报资料,其原申报包装规格应为50kg/罐。鉴此,同意X980268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包装规格更正为50kg/罐,其他内容不变。原注册证可继续使用,待申请换证时一并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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