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中煤
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126号)
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你院《关于申报中煤国际工程设计研究总院2002年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方案的请示》(中煤国际总人[2002]139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从2002年起实行工效挂钩,挂钩办法为工资总额同减亏和销售收入复合挂钩;减亏后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税利和销售收入复合挂钩,挂钩比重分别为60%和40%,挂钩浮动比例为1∶0.7。
二、核定你院2002年净亏损额基数为1120万元,销售收入基数为21551万元,工资总额基数为575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