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水利部
直属事业单位所属企业2002年工效挂钩方案的复函
(劳社厅函[2003]129号)
水利部办公厅:
你部《关于报送2002年水利部企业工效挂钩方案的函》(水函[2002]13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部直属事业单位所属7家企业单位2002年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挂钩办法;5家直属勘测设计单位继续实行工资总额同实现利税和实现营业收入复合挂钩的办法,其中:工资总额的50%同实现利税挂钩,工资总额的50%同实现营业收入挂钩。
二、核定你部直属事业单位所属7家企业单位2002年实现利税基数为31332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23019.26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4。
核定你部5家直属勘测设计单位2002年实现利税基数为4651.51万元,实现营业收入基数为49410.61万元,挂钩工资总额基数为12545.18万元,挂钩浮动比例为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