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世纪70年代,我国人口学家从全面解决人口问题的需要考虑,曾提出建立“国家人口委员会”的意见。但是,当时我国最突出的人口问题是总量过大、增长过快,迫切要求普遍推行计划生育。1981年3月,五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常委会决定,成立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这一正确决策对当时把主要注意力放在抓好计划生育,遏制人口过快增长的势头起了十分重要的作用。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在生育水平较大幅度下降后,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党政领导干部认真思考人口问题的其它方面,进而通过不同方式呼吁改革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体制,成立国家人口委员会或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对人口问题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在现代化建设中,确立了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把人口问题摆上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首位,明确人口资源环境三者的关系,人口是关键。中央连续十三年召开座谈会,研究部署人口和计划生育以及资源、环境等重大国计民生问题。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国家计生委集中力量议全局、抓大事,着力于理论创新、思路创新、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着力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长远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法制环境。中共中央、
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全国人大审议通过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国务院制定了《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法规规章,发表了《中国二十一世纪人口与发展(白皮书)》,制订了《全国“十五”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新的工作机制。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正确决策下,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努力奋斗,积极推进计划生育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的转变,开展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建设社会主义人口文化和生育文化,推进育龄妇女信息系统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新的工作机制、努力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并高度关注人口老龄化、人口流动、人口就业、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预防艾滋病等问题,不断深化和拓展工作内涵,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低生育水平得到进一步稳定和巩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越来越赢得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支持,这为国家计生委更名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国家计生委密切关注并指导了一些地方计生委更名试点工作。1994年,四川省德阳地区率先将地、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更名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00年,经中央批准,上海市计生委正式更名上海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所属各区(市、县)也全部更名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综合改革试点地市以及其他全国许多地方也先后更名。更名后,他们紧密结合本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在继续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的基础上,积极参与人口发展规划、人口宏观调控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工作面貌为之一新。基层的成功探索,为国家计生委更名提供了宝贵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