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关于对“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
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进行阶段性总结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林、农牧、农林渔业)、农垦、畜牧兽医、渔业厅(局、委、办),各“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试点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山东省寿光市农业局:
“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自2001年4月启动以来,各试点城市和各省(区、市)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实施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阶段性进展和明显的成效。
为及时总结经验,进一步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在全国范围内的实施,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农业部将在年内以部名义召开全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工作会议。现因会议文件起草和经验交流需要,特请你厅(局、委、办)对本地区、本行业近两年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包括工作进展、问题及推进工作对策措施)进行阶段性总结,连同附表于2003年4月30日前通过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发送我司质量处(电话:010-64193156;传真:010-64193315;E-mail:jindongsong@agri.gov.cn),同时报送部相关业务对口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