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进行首次临界控制点释放前检查的通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秦山第三核电厂
二号机组进行首次临界控制点释放前检查的通知
(国核安发[2003]39号)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临界控制点释放的请示”(秦三核安发[2003]53号)来文收悉。根据我国核安全法规的有关要求及现场进度安排,我局将于2003年4月14日至4月16日对你公司进行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首次临界控制点释放前检查,重点就首次临界先决条件的满足情况、临界前承诺应完成的调试、应急和临界准备情况等方面分组进行检查。请你公司做好有关准备工作。检查安排如下:
  一、检查具体内容:
  1.首次临界先决条件的满足情况。
  2.临界前承诺的应完成的调试、应急、场地清洁度与防火等的情况。
  3.临界准备情况,包括厂房状态、设备状态、调试记录、装料记录、首次临界程序、人员培训等。
  4.在调试活动中出现的异常或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