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制定应急预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输企业以及客运站应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好应急预案,认真落实并配合当地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防止疫情扩散工作。在客车、客船上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一)迅速将该人员与其他乘客隔离,并采取基本的通风,戴口罩、消毒等措施,防止扩散。
(二)迅速与最近地设有留验站的城市交通部门联系,做好留验准备。无法取得联系的,应与最近的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并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指示做好相应的工作。
(三)将与病人同舱或同一车厢的乘客和其他与病人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调查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登记材料交所属公司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或最近的交通、卫生防疫部门。
(四)向所属企业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报告,由该机构逐级上报并将所掌握情况通知该运输线路的始发站、终点站及沿途停靠站。
五、严把进站旅客关。道路、水路客运站要加强对进站旅客的观察,发现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后,应立即做好下列工作:
(一)对怀疑患有非典型肺炎的病例,应请卫生防疫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拒绝检查的,可以拒绝其上车或上船。
(二)对经卫生检疫部门确定为非典型肺炎的病例,应迅速协助卫生检疫部门对其进行隔离。
(三)对与该病例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应进行登记,登记材料交相应的应急处理指挥机构按规定处理。
六、加强清洁消毒工作。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督促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的企业,对客运站坚持每天的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对交通工具要坚持每趟彻底打扫卫生,短途车船每天进行消毒,长途车船每趟进行消毒,确保卫生状况良好。
全封闭空调客车在运行过程中要让车辆空调系统处于强制通风状态,确保车内通风系统正常;非全封闭车、船在运行途中要采取通风换气措施,保证车内外空气及时交换。
在客运站及交通工具上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病人或疑似病人,要尽快对发现病例的场所及交通工具进行彻底消毒。
七、储备应急防护用品和消毒物品。凡从事道路、水路客运的客车、客船和客运站,必须按当地政府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防治药品、用具及消毒药品。客运站、客船应同时设立隔离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