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调研工作的通知
(农办科[2003]16号 2003年4月16日)
江苏、浙江、四川、甘肃、湖北、湖南省农业(农林)、劳动保障厅: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工作。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就业能力,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专门规划,积极推进这项工作。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意见》(中发[2003]3号)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意见有关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办函[2003]15号)精神,农业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会同教育部、科技部、建设部、财政部将于今年上半年制定《2003-2010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为了做好制定《规划》工作,经六部委研究,近期将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调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目的
研究提出推动全国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研究提出适应国情、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农民工培训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为起草《规划》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调研重点
各地开展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情况;培训资源情况;各地制定的推进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政策措施和运行机制;征求当地有关部门加强农民工培训的想法和意见。
三、调研内容(见附件)
四、调研省份
第一组:江苏省、浙江省;
第二组:四川省、甘肃省;
第三组:湖北省、湖南省。
五、调研参加人员
第一组
组长:朱岩(农业部科技教育司教育处处长)
成员:王立秋(建设部人教司劳动与职业教育处调研员)
严晶(财政部农业司农业处助理调研员)
戴平(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
魏旭(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