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所属5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
(证监机构字[2003]100号)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收购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证券营业部的请示》(宏源证券办字[2003]009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浙江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第一证券营业部、第二证券营业部。杭州浙大路证券营业部。第四证券营业部、上海康定路证券营业部等5家证券营业部,并相应更名为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杭州莫干山路证券营业部、杭州浙大路证券营业部、杭州丽水路证券营业部和上海康定路证券营业部。
二、你公司与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应在我会杭州证券监管将派员办事处的监管下,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证券营业部转让手续,做好交接工作,保证证券营业部的正常经营,并凭此批复到我会换领上述5家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经营机构营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