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室和技术支持中心应急所需的文件与个人防护用品基本齐全,主控室与应急控制中心之间的实时数据双向传送系统已接通,二号机组与应急控制中心之间的通讯联络可以满足应急要求,全员的应急培训工作已经完成。
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已基本完成了承诺在临界前应完成的工作。
检查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核安全要求:
1)针对凝结水精处理系统的3项试验不能在临界前完成的情况,检查组要求,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就这3项试验的推迟向国家核安全局提交申请,报国家核安全局批准。除此之外的其他试验应该在临界前全部完成,并在临界前完成相关CCA、AFS证书的签发工作。
2)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在热态调试中对堆腔周围混凝土温度高问题的处理情况进行验证,并在临界前将结果上报国家核安全局审查。
3)针对二号启动备用变压器跳闸问题,应在临界前投运该变压器,并尽快采取措施,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发生。
4)在装料后的调试中出现了短时间二号机组全部失去再循环冷却水的事件,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就此提交事件报告,并做好经验反馈,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5)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在临界前撤除反应堆厂房内的临时灭火器,完成核岛厂房的清理和清洁工作。
6)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在临界前确保二号机组热释光剂量仪领取间和卫生出入口肢端沾污监测装置投入使用。
7)应急控制中心环境γ监测数据传输系统应在临界前满足要求;应急技术支援组室内应补充场区平面布置图,并为应急技术支援组配备一套应急文件;应确保“出口”灯光指示牌方向标志与应急撤离路线标志一致。
8)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应严格按照定期试验管理程序,认真做好定期试验结果的评价工作,及时处理定期试验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9)秦山第三核电有限公司在临界前应对照技术规格书对电厂系统进行自查工作,并将自查结果上报上海核安全监督站。
综合以上检查结果,检查组认为,秦山第三核电厂现场基本具备了二号机组首次临界的条件,建议在秦山第三核电厂二号机组满足上述要求,并经上海核安全监督站确认后,由国家核安全局释放该控制点。
附件2.
检查组成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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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单位 │ 职务/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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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自平│ 国家核安全局 │ 处 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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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京喜│ 国家核安全局 │ 副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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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自勇│ 国家核安全局 │ 调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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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俊 │ 国家核安全局 │ 项目官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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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中堂│上海监督站 │ 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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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建平│上海监督站 │ 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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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航 │上海监督站 │ 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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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 欧 │上海监督站 │ 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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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 堤 │环保总局核安全中心 │ 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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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天民│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 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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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晋华│北京核安全审评中心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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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小锐│苏州核安全中心 │ 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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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荣斌│苏州核安全中心 │ 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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