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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业的批复
(证监基金字[2003]63号)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你们报送的《关于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开业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开业,核准公司章程,公司注册地在上海市。
  二、同意公司的股权结构为: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资44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49%;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3090万元人民币,占34.33%;武汉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16.7%。注册资本为90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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