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  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司考题库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 案例趋势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3年第二批免税“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数量指标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达2003年第二批
免税“加工出口专用钢材”数量指标的通知
(国税函[2003]392号 2003年5月12日)


辽宁、新疆、湖北、福建、江西省(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高我国钢铁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增加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3]248号),新增加了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6户为“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钢材“以产顶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经贸外经[2002]38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经贸委、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钢材“以产顶进”改进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68号)精神,现将2003年第二批免税“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钢铁企业及数量指标(见附件)下达给你局。请在严格审核、审批管理,防止骗税问题发生的基础上,按照附表所列企业名单及免税数量指标办理“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免、抵税手续。

2003年第二批免税“加工出口专用钢材”列名企业及数量指标


                          单位:万吨
  序号         企业名称          计划量
  1     福建省三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福建省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10.0
  2     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2.0
  3     新疆八一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1.0
  4     鄂城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8.0
       湖北鄂钢股份有限公司          8.0
  5     新余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3.0
  6     青岛钢铁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0
       青岛金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0.0
 合计                        64.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律信息 | 法律新闻 | 案例 | 精品文章 | 刑事法律 | 民事法律 | 经济法律 | 行政法律 | 诉讼法律 | 合同 | 案例精选 | 法律文书 | 合同范本 | 法律常识 | 
法律图书 | 诉讼指南 | 常用法规 | 法律实务 | 法律释义 | 法律问答 | 法规解读 | 裁判文书 | 宪法类 | 民商法类 | 行政法类 | 经济法类 | 刑法类 | 社会法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