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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撤销J.P.摩根公司北京代表处同时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撤销J.P.摩根公司北京代表处
同时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的函
(证监函[2003]83号)


摩根大通公司:
  你公司2002年11月5日致我会的函收悉。
  同意撤销J.P.摩根公司(J.P.MORGAN&CO.INCORPORATED)北京代表处;同意设立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J.P.MORGAN SECURITIES(ASIA PACIFIC)LIMITED)北京代表处。我会对朱德森担任摩根大通证券(亚太)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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