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关于同意筹建天津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批复
(证监期货字[2003]41号)
天津证券监管办公室:
你办《关于初审同意筹建天津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报告》(津证期货字[2003]14号)收悉,根据《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筹建天津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此名称需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
二、同意天津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0万元。核准天津经济建设投资集团总公司、天津天狮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天津市供销商社作为天津津投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股东的资格。
三、请接此批复后通知申请人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
期货经纪公司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时完成筹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