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安徽通宝汽车
制造有限公司等18个企业73种车(机)型排放达标的通知
(环函[2003]17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实施〈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和〈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要求的通知》(环发[2000]227号)的要求,安徽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等18个企业向我局提交了申报环保目录的申请及排放达标申报材料。经确认:
一、安徽通宝汽车制造有限公司的1种车型(轻型汽油车)符合以下标准型式核准排放限值:
1、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2、GB14761.5-93《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
3、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1。
二、保定天马汽车厂的2种车型(轻型柴油车)符合以下标准型式核准排放限值:
1、GB18352.1-2001《轻型汽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I)》
2、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3、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2。
三、上海杨园压力容器有限公司等12个企业的54种车型(重型柴油车)符合以下标准型式核准排放限值:
1、GB1769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
2、GB14761.6-93《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
3、GB14761.7-93《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4、GB1495-2002《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
排放达标车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3。
四、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等3个企业的8种发动机型(柴油发动机)符合以下标准型式核准排放限值:
1、GB17691-2001《车用压燃式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第一阶段
2、GB14761.7-93《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
排放达标发动机型及排放控制装置型号见附件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