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国资委信息化工作的指导意见

  二、主要任务
  (一)编制国资委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总体规划。
  认真贯彻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和工作部署,信息化办公室编制国资委中长期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总体规划,经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二)构建国资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
  国资委系统电子政务网络平台主要包括:政务内网、政务外网和互联网站。政务内网即内部涉密网;政务外网即业务管理信息专网,直联中央企业和国资委系统,并适时提供IP电话、可视电话、视频会议、在线培训等服务项目;互联网站是国资委向社会公众发布国有资产监管信息的窗口。
  (三)建设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按照规划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从立项、评审、招标、监理、验收等各环节实行规范管理,逐步形成委内厅局、中央企业、国家重点企业、地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资委联系的行业协会的信息网络体系。
  (四)建立和维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数据库。
  逐步建立中央企业、国家重点企业、国有企业、国有经济、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政策法规、地方企业等数据库,定期收集、整理和维护数据库信息,认真做好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
  (五)做好经济分析和信息咨询服务。
  认真开展以中央企业为主,涉及国家重点企业、国有企业、国有经济有关信息的收集与分析研究工作,做好互联网信息择要,不断提高信息咨询服务水平。
  (六)推进中央企业信息化建设。
  指导中央企业的信息化建设,重点提高企业财务管理信息化水平,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
  三、做好信息化工作的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规范管理。
  成立国资委信息化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化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信息化工作,努力转变观念,明确信息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化工作程序,落实信息化工作负责人和联络员。
  (二)完善工作体制,加强队伍建设,实行科学管理
  努力建设一支技术过硬、管理高效、服务优良、保障有力的信息化工作队伍。继续探索和完善项目管理、技术外包、专家咨询等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提高信息技术和信息服务水平。
  (三)建立和完善信息工作经费渠道。
  国资委信息化建设与应用项目实施经费,由机关服务管理局会同信息化办公室申请专项。信息化工作日常经费纳入委内预算。信息化办公室要定期向信息化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度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强和改进信息工作经费的管理。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