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湖北省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的批复
(民行批[1996]51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的请示》(鄂政发(1994)41号)及有关补充报告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枝江县,设立枝江市(县级),以原枝江县的行政区域为枝江市的行政区域。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