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关于批转《中国科学院(京区)共青团组织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对于已确定的推荐对象,有关党组织应及时列入重点培养考察对象,在条件成熟时及时做好发展工作。在党组织确定为积极分子后,团组织仍要协助党组织继续进行考察。
  共青团组织应积极向党组织推荐35岁以下青年入党。共青团员入党一般应经过团组织推荐。要使推荐工作逐步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昆的主要渠道,使优秀青年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
  2.民主集中制原则各单位团委在形成推荐意见和作出推荐决定前,应广泛听取团员青年及其它各方面对被推荐者的意见,由团支部委员会讨论形成初步推荐意见,再经团委会集体讨论形成正式推荐决议。
  三、“推优”工作程序
  1.教育与培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全面提高青年的政治素质是“推优”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单位团组织应在党组织的指导下,组织青年认真学习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学习《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方针、政策,鼓励他们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同时要抓好对重点对象的教育和培养,确保每个被推荐对象都经过系统的培养。
  2.考察与推荐。
  青年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后,团组织也应确定专人对其进行考察,并将考察情况定期向有关党组织汇报。团支部在对申请入党的青年进行深入考察和听取群众反映的基础上,召开团支部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填写《中国科学院青年入党推荐表》,说明推荐理由报所团委;所团委会讨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所团委向被推荐人所在党支部正式推荐。
  推荐决议一式三份,一份交党支部、一份交党委办公室、一份留在所团委。
  3.对于超过一年未被吸收入党对象,其所在党支部要向团委提出具体意见,需要继续培养的应重新履行推优入党手续。
  4.实行有层次“推优”。基层单位记是积极分子的,由院团委负责考核在单位党委推荐;其它青年积极分子由位团委负贡向所在党组织推荐。
  四“推优”工作要求
  1.各单位团委应在党委指导下制定本单位“推优”工作计划。在“推优”工作中要坚持标准,成熟一个,推荐一个,严格把关,确保质量。每年至少向有关党组织推荐一次;
  2.团组织应充分发挥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主动吸引广大优秀青年向党组织靠拢,扩大积极分子队伍.非党员团干部应带头积极地向党组织靠拢。

                    中共中国科学院京区委员会组织部
                    共青团中国科学院委员会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