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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注销广州市新世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中国证监会关于注销广州市新世界
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的通知 
(证监期字[1997]15号 1997年6月27日)


广州市新世界期货经纪有限公司:
  由于你公司最近两个季度未按要求向监管部门报送季度营业报告,并在国家三令五申后仍非法从事境外期货和外汇按金交易活动,拖欠客户剩余保证金,并逾期未参加1996年度年检,根据《关于对期货经纪机构进行年度检验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期货经纪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证监期字[1996]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不予通过年检,注销你公司期货经纪业务许可证(许可证号:证监管字[1995]第170--120号),取消你公司从事期货经纪业务的资格。自文到之日起,你公司不得再从事期货经纪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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