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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二氧化硫排放进行执法监测问题的复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对二氧化硫排放进行执法监测问题的复函
(环监发[1998]87号 1998年11月30日)


北京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提前将“定电位电解法”测试二氧化硫排放作为执法监测的请示》(京环保监理字[1998]475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定电位电解法”是对二氧化硫排放进行监测分析的试行方法,在国家正式分析方法颁布前,你局可以采用“定电位电解法”作为北京市的统一方法进行污染源二氧化硫排放监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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