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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河南龙门石窟门票价格的批复

国家计委关于河南龙门石窟门票价格的批复
(1998年11月28日)


河南省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洛阳龙门石窟门票价格的请示》(豫价房字(1998)31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调整龙门石窟门票价格,现批复如下:
  一、龙门石窟西山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35元,东山门票价格调整为每张15元;东西山联票实行淡、旺季价格,淡季每张40元,旺季每张45元。淡季从每年11月1日至次年2月底,旺季从每年3月1日至10月31日。
  二、对中小学生、现役军人等实行优惠票价,具体价格在上述票价的50%的幅度内由你局核定。
  三、普通门票和联票由游人自愿选择,不得强制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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