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
南京市证券公司增资改制的批复
(证监机字[1998]45号 1998年12月7日)
南京市证券公司:
你公司《关于南京市证券公司办理第二步批复手续申请报告》(宁证券[98]第38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增资改制方案;同意你公司更名为“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核准你公司注册资本金增加为人民币1.047亿元。经江苏省南京会计师事务所审验,你公司1.047亿元资本金已足额到位(《验资报告》宁会验字[97]034号)。核准以下股东和出资额:
三、核准《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四、核准徐福武担任你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的任职资格,核准步国旬、陶继江担任你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