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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调整再贷款利率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调整再贷款利率的批复
(银传[1998]76号 1998年12月8日)
中国人民银行西藏自治区分行:
你分行《关于调整再贷款利率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行从1998年12月7日起,下调再贷款利率。具体为:二十天以内由年利率3.51%下调到3.24%,三个月以内由3.96%调整为3.69%,六个月以内由4.32%调整为4.14%,一年期以内由5.04%调整为4.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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