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中国药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及
新药研究利用瑞士政府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国药管外[1999]7号)
中国药科大学:
你校关于“中国药科大学重点学科建设及新药研究利用瑞士政府贷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函字[1998]第02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利用瑞士贷款项目,以加强学校重点学科建设,提高教学及科研开发水平,建立和完善创新药物研究体系,缩小与国际先进水平的差距。符合“科教兴药”的战略方针。
二、同意你校贷款总金额为490万美元。主要用于购置大型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用作装备重点学科实验室和新药研究实验室。
三、你校应按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做好各项工作,并确保项目贷款如期偿还。有关项目进展情况请及时报告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