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境监理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建立对污染事故应急处理和快速反应网络体系;完善核事故应急系统的能力建设;按照便于采集样品、计量和现场监督管理的原则,在“33211”地区所有排污单位全面推行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加强对环境影响评价队伍的管理,开展对重大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招标、投标试点工作。
编制全国环境信息网络系统建设总体规划和卫星通讯建设规划,建成国家级、省级、重点城市和部分重点流域、区域、海域的环境信息系统,实行规范化管理;开展建设100个城市环境信息系统项目的前期工作;建立全国环境信息网络办公管理系统,实现总局与省局之间有关文件和信息的网上传输,实现环保系统网与各部委网的连通。加强环境信息网络的保密工作。
建立排污单位申报与监督监测核实相结合的工作机制,提高统计数据的可靠性,“6·5”前发布《全国环境统计公报》、《中国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点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报告》。抓好重点流域、区域的重点污染源排放量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月报、季报。不断提高档案管理质量和现代化水平。
要做好环保能力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的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对环保能力建设专项经费和地方财政的配套资金。
十一、推进部门和行业环境保护工作
协同经济综合部门制定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业和经济政策;配合资源部门加强本行业资源开发建设活动的生态环境保护,防止造成新的生态破坏,结合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还湖、还草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加快重点地区重要自然生态系统的恢复和重建;协同产业部门关闭污染严重的企业,下大力削减污染负荷。
十二、认真开展“三讲”教育,进一步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要以整风精神,在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为主要内容的党性党风教育。加强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现代经济、科技知识和历史知识的学习。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保证环保系统政令畅通。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公仆意识,正确对待权力,廉政勤政,依法行政,在执法中做到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公正执法。
继续贯彻《加强环保系统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深入开展“四个一”和“三优一满意”争创文明机关的活动;各单位要制定创建精神文明单位的计划、规划和措施要求,争创本地区的文明单位。要坚持不懈地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及时总结和宣传在环保改革攻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