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199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
(环发[1999]91号)
现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的《199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999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要点
1999年是实现“九五”环保目标的关键一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贯彻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方针,着重抓好“一控双达标”工作,有效遏制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稳步推进“33211工程”,努力改善重点城市、区域、流域和海域的环境质量,扎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确保国家环境安全和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学习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鎔基总理的讲话精神,做好向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汇报工作。配合组织部门研究制定领导干部环保政绩考核和主要领导离任环保审计办法,在三河、三湖、两区和一市涉及的部分地市开展党政领导班子环保政绩考核试点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要主动向党委、政府和编制部门汇报加强机构建设的建议,根据上下基本对口的原则,配合做好职能配置、机构设置,积极做好领导干部双重领导管理体制实施的准备工作。
二、加大“一控双达标”工作的力度
“一控”(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双达标”(工业污染源达标和重点城市大气水环境质量按功能区达标)是控制环境恶化趋势的重要措施。各级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审批关和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坚决控制新污染;配合经贸和行业部门,关闭小煤矿、小炼钢、小水泥、小火电、小冶炼等企业,依法淘汰落后工艺和设备,坚决防止“15小”死灰复燃和达标企业反弹。
6月30日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要在当地报刊上发布未达标重点企业名录,同时将名录上报总局。重点城市要制定和完善功能区达标计划,逐项落实达标措施,并将达标具体方案于6月30日前上报总局。环保模范城市必须在1999年年底实现“一控双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