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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配股的批复
(证监公司字[1999]17号 1999年1月26日)


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配股申报材料收悉。根据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关于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度配股增资的请示》(深证办字[1998]94号)和《深圳市鸿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8年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33,092,361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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