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9年农业税收工作意见》的通知

  二、认真贯彻执行农业税收政策,切实规范农业税收征收管理
  农业税收征收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业税收方针政策,严格按照税法规定开展各项工作,坚决防止并纠正征收工作中违反农业税收政策规定的错误做法和问题,切实规范征管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重点治理和整顿,努力提高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各地要注意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坚决纠正平摊农业特产税的错误做法。总的看,依法征收农业特产税的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平摊征收的问题。对这种平摊征收的违法行为要予以高度重视,要从维护党与国家的政策和群众利益的高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以解决。各级征收机关必须把“纠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检查和督促,切实防止平摊征收现象再度发生。
  必须坚持按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组织税款征收入库。各地征收机关必须按农业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和确定的纳税期限征收入库税款。对实际征收工作中超越法律、法规规定确定纳税期限,变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季节征收为“常年征收”,搞“均衡入库”,向农民提前征收入库税款的做法和问题,必须明令纠正。检查发现不纠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
  认真落实农业税减免政策规定,做好灾区农业税减免工作。各地要针对1998年农业税特大灾歉减免指标下达较迟的实际,抓紧做好落实工作,确保减免税款按规定尽快落实到户,严禁截留挪用。此外,还要按照农业税条例规定做好社会减免工作,继续抓好贫困农户农业税收减免政策的贯彻落实。
  必须严格执行现行耕地占用税和契税政策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超越管理权限,开减免税口子;自行决定降低或提高征收标准;随意扩大征收范围。发现违反规定的,要坚决纠正。
  各地要对“贷款”交税问题引起注意,采取措施,防止此类现象的滋生和蔓延。
  严格依法行政,文明征税。执行农业税收检查,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和行政处罚措施,必须严格依法,慎重行事。要教育广大农税干部依法行政,文明征税;严禁违反法定程序和审批权限,随意扣押、查封、变卖群众财物,防止侵犯群众合法权益事件的发生。
  进一步规范契税征收方式,加强“代征”管理,提高征收效率。在房地产交易较为活跃的大中城市,征收机关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与房地产交易管理方式相适应的契税征管制度,逐步实行纳税人自动申报,征收机关集中征收的征税模式。实行委托代征的地区,征收机关要加强对代征单位的业务指导和政策把关,建立严密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相互制约机制,确保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征收入库。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