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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住友银行上海分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住友银行
上海分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的批复
(银复[1999]59号 1999年3月26日)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
  你分行《关于东亚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级网络的请示》(沪银货信[1998]2066号)、《关于住友银行上海分行申请加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一级网络的请示》(沪银货信[1998]2072号)收悉,总行同意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住友银行上海分行加入全国同业拆借市场,从事人民币同业拆借、债券回购和现券交易业务。东亚银行上海分行和住友银行上海分行的人民币最高拆入资金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最高拆出资金余额为3000万元。请通知东亚银行上海分行、住友银行上海分行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和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联系,做好债券托管和有关技术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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