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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推广使用两项科技新产品的通知

国家煤炭工业局关于推广使用两项科技新产品的通知
(1999年3月2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有关设计、施工单位:
  由徐州金海轻钢建筑新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承担的“轻钢结构建筑应用”已被原国家科学技术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技术监督局、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为国家重点新产品;由原煤炭部武汉设计研究院、徐州煤矿安全设备制造厂等单位承担的ZTB型托罐装置已于1998年3月15日通过部级鉴定。为了尽快将新技术转化为现实生产力,落实“科教兴煤”的战略部署,现就推广使用上述两项科技新成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推广应用轻钢结构建筑新技术。轻钢结构建筑是近期发展较快的一种建筑结构,适用于大跨度的单层工业厂房、仓库、栈桥和公共建筑中的体育馆、商场、冷藏库等,也适用于民用建筑、办公楼、装配式别墅等。
  其特点是:
  1.含钢量低。是现行钢结构的65-70%,是钢筋混凝土结构的80-90%。
  2.工期短。建同样面积的单层轻钢结构厂房只是混凝土结构施工工期的1/3-1/4。
  3.综合造价低。采用轻钢结构建筑综合造价比混凝土建筑低10-20%,比普通钢结构低30%。
  4.抗震性能好。轻钢结构具有良好的变形能力和延长性,抗震性能好。
  5.可作大跨度、大柱距厂房,便于生产工艺的布置。
  6.可搬迁复用。轻钢结构建筑主要构件采用高强度螺栓连接,可拆迁异地复用。
  鉴于以上特点,原国家科委等5部门将其列为国家重点新产品,项目编号为732034258011。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积极采用轻钢结构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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