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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意见
([1999]中油人劳字第164号 1999年4月9日)


  近年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不断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效果,推动了企业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和转机建制工作,促进了企业发展和效益提高。
  但应当清醒地看到,由于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统包统配为特征的用工制度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改变,职工能进能出的机制尚未形成;企业职工总量大、人工成本高、效率和效益低的问题还十分突出;削弱了集团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制约了集团公司的发展。因此,为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劳动用工制度,提高集团公司的整体效益,必须对集团公司现行劳动用工制度进一步深化改革。
  一、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是,以《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的发展方针,通过深化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集团公司特点的新的劳动用工制度。
  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起以市场配置为主、职工能进能出的用工机制,畅通职工出口,稳定核心骨干;职工总量得到有效控制,职工素质和劳动效率逐年提高,人工成本占总成本的比重有所降低;努力实现人员配置市场化、管理合同化、收入货币化、保险社会化。
  二、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遵循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用工、依法管理的原则。劳动用工必须以《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
  (二)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严格控制总量的原则。劳动用工必须控制在总量指标以内,根据企业实际需要,从企业整体效益出发,择优录用,能进能出。要有利于节约用人,有效降低人工成本。在用工的操作上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增强透明度。
  (三)坚持稳定骨干、新老有别的原则。深化劳动用工改革,要兼顾历史和现状,有利于企业长远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吸引人才、稳定骨干队伍。对原有职工和新增职工区别政策,区别对待。
  (四)坚持综合配套、整体推进的原则。劳动用工制度改革要与人事制度、分配制度、保险制度等项改革综合配套、整体推进,以降低改革成本,最大限度发挥改革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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