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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审计的通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郑州商品交易所和
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审计的通知
(证监会 1999年4月15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期货市场的通知》(国发〔1998〕27号)精神,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下称“两所”)已划归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目前,期货交易所清理整顿工作基本结束,为了加强对期货市场的监管,防范期货交易所的财务风险,我会决定对两所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由厦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郑州商品交易所、中天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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