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申请加入亚经大洋洲证券交易所联会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申请加入东亚暨大洋洲证券交易所联会的批复
(1999年4月12日)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你们报送的《关于本所与“东亚暨大洋洲证券交易所联合会”交往情况的说明》(办公室[1999]6号)、《关于申请加入东亚暨大洋洲证券交易所联会的请示》(深证发[1999]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为促进我国交易所与东亚及大洋洲地区主要证券交易所的合作与交流,原则上同意你们两所申请加入东亚暨大洋洲证券交易所联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