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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1999年全国税务系统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二)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要讲求实效,防止形式主义,切实在抓根本、树形象上下功夫。抓根本,就是全面提高干部素质,建设“四有”干部队伍;树形象,就是提高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争当优秀税务工作者。
  (三)要将行业作风整顿与开展办税规范化服务活动结合进行。今、明两年,行业作风整顿工作重点是抓巩固成果,抓制度落实,抓严格管理和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各地、市、县局每年对所属单位的检查面应在50%,省级局可组织抽查。办税规范化服务活动要在基层窗口单位试点的基础上由点到面地展开,向全行业、各部门普及。要在规范化服务上体现作风整顿和强化管理的成果,把全系统的作风建设和服务质量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对已经获得“文明单位”、“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的单位要加强管理和检查,巩固成绩,保持荣誉,争取有新的提高。要积极参加地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力争有更多的单位跨入省级文明系统(行业)行列。1999年,总局将评选、表彰一批全国税务系统“文明单位”和“优秀税务工作者”,各地要做好评选、推荐工作。
  (五)建立税务系统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统计上报制度,进一步完善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年终总结报告制度,以全面了解和掌握全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整体情况,沟通信息,理顺渠道,加强考核,规范管理。
  五、树立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先进人物的模范事迹
  要广泛开展学先进、比贡献的群众性活动,以各种形式大力宣扬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的事迹,宣传广大干部职工在努力完成税收各项工作任务中的好人好事,不断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一)广泛宣传税务战线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学习和发扬税务系统几十年来形成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总局将以汇编专辑和继续办好《中国税务报》“税苑星座”专栏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先进典型的宣传工作,努力在全系统形成弘扬先进、祟尚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努力培养和树立具有行业特点与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要注重发挥各级各类先进典型的带动、延伸和辐射作用,促进税务系统两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
  (三)继续组织全国税务系统部分先进模范人物疗养。
  六、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要不断加强基层税务部门的“五小建设”,本着因地制宜、小型多样和健康有益的原则,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努力用社会主义思想占领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阵地。为宣传新中国税收事业发展50周年,总局将向基层印发《中国税务之声》歌本,各地要组织好学唱、教唱、大家唱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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