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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诺氟沙星胶囊同品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诺氟沙星胶囊同品种考核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药管市[1999]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卫生厅(局)、医药管理部门:
  根据我局对诺氟沙星同品种考核的工作部署,各省、区、市做了大量工作。从各省、区、市报送诺氟沙星胶囊审批情况(见附件1)以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诺氟沙星胶囊进行抽样情况(见附件2)看,已初步掌握了全国生产情况。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已完成对各省抽的1047批样品的检验,涉及到各省不合格诺氟沙星胶囊的生产企业共61家(见附件3),我司正抓紧对不合格诺氟沙星胶囊的标示生产单位进行核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各省、区、市在4月18日前将1996--1998年三年内有批准文号但一直没有生产诺氟沙星胶囊的生产企业名单传真至市场监督司稽查处。联系人:金慧薇、王月;传真电话:010--88372260。
  二、请各省、区、市配合我司做好对不合格诺氟沙星胶囊标示生产单位的核实工作,将涉及本省、区、市不合格诺氟沙星胶囊的生产企业核实清楚,请将核实情况于4月20日前传真到我司稽查处。
  三、请各省、区、市将本辖区审批诺氟沙星原料药的情况,包括审批时间、批准企业名单,于4月20日前传真到我司稽查处。
  四、为了更好地做好诺氟沙星同品种考核工作,决定召开部分省、区关于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座谈会。
  会议内容:1.汇报交流各地诺氟沙星同品种考核工作进展情况。2.研究对抽验不合格产品及企业的处理原则。
  会议于4月19日报到,4月20日开会。会议地点:国务院第二招待所。请河南省、安徽省、山西省、河北省、内蒙、江西省、吉林省、湖北省、四川省、辽宁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山西省、陕西省、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厅药政处(局)和医药管理部门各派1人参加会议。请参加会议的代表准备意见并将核实情况的材料带到会上。会议不安排接站。
  附件:1.1985-1998年各省审批诺氟沙星胶囊生产企业表
  2.全国抽验诺氟沙星胶囊统计表(略)
  3.抽验诺氟沙星胶囊不合格批次统计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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