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实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和总经理室要以“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的三讲精神为动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学习,推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
六、严格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必须坚持做到“六个必报”。
1.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公司关于反腐败工作重要部署、决策的阶段性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措施、困难、阻力、问题、建议)必报;
2.事关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和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问题必报;
3.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做法及正反面典型必报;
4.省公司查处的地市公司领导干部违法案件,地市公司查处的县公司领导干部典型案件必报;
5.容易造成政治影响的上访、游行、罢工、灾害、伤亡等突发性事件及反映重大社情民意的情况必报;
6.各级公司纪委监察部门每年两次向上一级公司纪委监察部门的情况报告必报。
七、发扬艰苦奋斗、勤俭建司的优良传统,坚决禁止铺张浪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金融、保险等各项法规和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严禁截留、挪用、侵占、浪费国家的资金;严禁弄虚作假和“五假一私存”(即:假保费、假赔案、假利润、假账单、假存款和公款私存);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等铺张浪费的腐败行为;不得违反规定超规模搞基建和购置豪华小轿车;不得超标准修建或装修办公楼,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安装住宅电话,严格控制用公款购买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严格公务活动的接待标准,严禁任意用公款请客送礼,确属工作和业务往来需要的招待宴请,要按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执行;上级公司工作人员下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或进行其他业务活动,要严格按照规定在自己的招待所或党政部门的接待宾馆安排食宿;要精简会议,严格控制各种会议的召开,对必须召开的工作会议,其会议要求应按照中央有关规定执行,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精神。
八、坚决禁止公费旅游、照顾出国。不得组织人员以参观学习为由,进行游山玩水;到外地开会,要事前规定往返路线,不准组织与会人员到会议所在地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参观旅游,凡是以公务为名游山玩水,费用一律由本人承担;禁止假借培训考察之名用公款出国出境,出国考察、参加培训、应邀访问等,应严格控制,不得参加与其职级身份不相称的出访;出国人员必须严守外事纪律,在外事交往中接受外宾赠送的礼品,要严格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