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颁发石油天然气行业采油工
等44个工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
(1999年5月11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机构:
根据原劳动部《关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的通知》(劳部发(1994)185号)精神,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依据石油天然气行业职业技能标准,制定了采油工等44个工种《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业经审定,现颁发施行。
附:
石油天然气行业《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规范》目录
1 采油工 2 采油化验工
3 轻烃装置操作工 4 原油分析工
5 采油地质工 6 采油测试工
7 集输工 8 注水泵工
9 地层测试工 10 特车泵工
11 油气管线安装工 12 作业机司机
13 井下作业工具工 14 作业井架安装工
15 石油金属结构制作工 16 井下作业工
17 气测工 18 输油工
19 管道保护工 20 防腐绝缘工
21 综合计量工 22 采气工
23 采气测试工 24 输气工
25 输气管线维护工 26 石油地震勘探工
27 石油物勘测量工 28 可控震源工
29 石油钻井工 30 钻井架安装工
31 钻井地质工 32 测井工
33 钻井泥浆工 34 钻井柴油机工
35 射孔取芯工 36 固井工
37 井下钻井工具装修工 38 地面钻井工具装修工
39 管子修理工 40 石油钻机修理工
41 抽油机安装工 42 注输泵修理工
43 特车泵修理工 44 油气田水处理工